第1677章 大罪(1/4)

作品:《魔法塔的星空

犯罪者是否存在有正常人的道德观念?

答案其实是肯定的。因为一个社会从小到大的教育和社会氛围有其趋向性,并不会偏差太远。

但是不同的成长环境,会因为适应问题,所以养出不同的人。

不管是问那些小摸小偷的,或是卖面粉收保护费的,他们知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犯罪。其实这些人都还是知道的,只是他们会用各种理由来解释自己是逼不得已,才走上这样的路。

这就是大多数犯罪者的心理:我犯罪不是我的错,是因为其他人的错,或大环境的错。

强奸犯怎么说?那女人穿得太诱惑,引诱我犯罪。

诈骗犯怎么说?我找不到可以赚大钱的好工作,为了过好生活,不得已走上骗人的路。而且我都是骗坏人,救济穷人呀。劫富济贫了不了解?劫那些富人,救济我这个穷人啊。

杀人犯怎么说?那人刺激我,惹到我怒火攻心、神智不清。在一片迷糊的情况下,事情就这么发生了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。话说神经病杀人不算犯罪吧。

总之说一千,道一万,自己知道自己做的是错事。但追究原因,错都在别人身上,我是因为动手所以背锅,很可怜的。只要给他们一个跳出来的机会,谁会去犯罪呀。

再不然就是心理变态的,想要从别人不允许的行为中寻找破坏规矩的快感。

像那些偷窃癖、露出癖的,甚至某些丧心病狂的杀人犯。他们岂会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什么,但就是放纵自己了。

那么重点来了。易市中,恶魔们之所以倾向于交易活物,是因为活物有灵魂。那怕是蠢笨如猪牛羊这类家畜,在痛苦中死亡的灵魂,对恶魔来说也算的上是不错的零嘴。

智人的灵魂当然更好!因为带有智慧的灵魂,额外的调味品除了痛苦的滋味外,还有离经叛道的罪恶感。那么最上乘的灵魂,当然就是深深堕入黑暗面的人了。

那些卖牲口的人,肯定不会有什么罪恶感的。这年头的迷地,可没有某穿越众老家的佛教,把杀生这回事无限上纲。

要说剥夺生命的话,吃肉吃素都是吃,有分别心才是奇怪。所以原始佛教中讲究的是不亲手杀、不见杀、不为布施自己而杀的方便斋。不会斤斤计较奶素、奶蛋素跟全素差异的。

但是卖人的话,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。

基本上现在的迷地不允许存在有奴隶,更妄论是送人进火坑,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种。但是大约翰在恶魔的诱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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