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 条例(1/4)

作品:《混在1275

在璟娘抵达琼州的前后不久,朝廷正式任命其为太仆寺卿、知琼州的制书和告身也送到了,做为一个外来者,陈允平一跃成为这个时空人口最多的州级地区主事者,顿时忙得不可开交。

好在随同前来的还有静江府的一干属吏,特别是胡幼黄,仍以通判之职成为他的帮手,一下子分去了许多担子,再加上那些属吏,总算是搭起了一个比较正式的班子,不再是为人手的事而搞得焦头烂额。

说来也有好些天没有见着对方了,刘禹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表情,倒不像是出了大事的那种张惶,心里多少才安稳一些,说实话,突然涌进三百万人,又是草创阶段,几乎每天都会闹出不大不小的事情来,如果不是金明带着一支经制之军在镇着,光是那种混乱,就能让某人分身不暇,哪里还有一点到处走走看看的闲情逸志。

“君衡,何来急也。”

“听人说你跑到这里来了,让某好找。”陈允平歇了口气,朝他一拱手:“入籍百姓超过三百万,近百万户,你这个主官倒有闲,不见我等已经忙得脚朝天了么。”

“正是有君助我,才能偷得浮生半日闲,眼下百事初创,自然要忙些,等到百姓们安宁下来,社会秩序稳定成形,就会轻省许多。”

“某哪有那本事。”对于他的性子,陈允平也略知一二,心知勉强不得,不过话还是要说的:“就是草创,那也得创才成,你一下子扔出那么多条例,倒底是个什么章程,总得与我透个底吧。”

所谓的条例,是刘禹根据后世的经验,制订的一部治安法例,原本的大宋刑统太过复杂,而且包容一切,许多地方已经不适用于新的社会,于是他才动了这个脑筋,法律本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,修法也好、变法也罢,之所以会引起动荡,就是因为它动的是这个阶层的利益,一个处理不好,就是身死族灭的下场,陈允平的担忧就在于此。

上一回的交待,只是一个远景,他虽然心生震憾,还不至于无措,这一回就不同了,眼看着数百万生灵涌进来,旧有的制度被打破,新的秩序又没有形成,心下的忐忑可想而知,这么问,其实刘禹也知道,是想弄清楚,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决心。&am;lt;&am;gt;

对于刘禹而言,扔出一部形同法令的条文,多多少少有些试探之意,这不是几个人,拿把枪一逼,人家就从了,三百万人,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概念,那是一个站在一块儿,需要多大的一个空间。

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个思想,思想从来都比 更难对付,因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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