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夜校(3/4)

作品:《混在1275

字不多就蠢的,人家可是一个比一个精,只有这个当事人,还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“成了,都给老子消停一下,别怪我没提醒,现在不兴包办了啊,将来等大丫学出来,能不能看上你们家那几个混小子还不一定呢,都滚蛋吧,记得晚些时候上顶楼听课。”

老卒开了口,这些人立马停了嘴,对于这个缺了条腿的老兵痞,无人再敢回嘴,人家就是少条腿,打他们几个也是不费什么劲,这其中也包括了岑二本人。于是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,他们两口子破天慌地没有去打晚工,而是跟着楼中的居户一块儿上了顶楼,那是一片开阔的空间,顶上的棚子已经搭好了,当中顶头上位置上亮着一盏明晃晃的大灯,有点像是工地上的那种,不过要小上一些。

等到老卒柱着拐一瘸一瘸地上到前头,原本喧闹的楼顶一下子安静下来,连个咳嗽声都没有,楼里的人谁不知道,这老小子下手且黑着呢,上来就打根本不讲什么素质教育。

所谓的识字课,对于这些早已经成年的男女来说,也就是教些常用字,能大致看懂告示、识得数就成了,也就是后世所谓的“扫盲”。

但这并不代表课程就简单,除了识字,他们还担负着普及政策的任务,教学之前,读上一段最近颁布的法令条例,再用通俗的语言加以阐述,让这些人大致明白是作什么用的,便成了每天例常的开头。

渐渐地,岑二喜欢上了这样的学习,因为老卒所说的这些法令无一不是同他们这些人的利益相关,从“军烈属安置条例”的学习,他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与众不同,从“强制教育法”他明白了官府是真的打算真培养自己的子女,从“治安条例”,他懂得了哪些事可以做,哪些事是严格禁止的。尽管这些条例规定了方方面面,甚至具体到个人卫生习惯,不准随地吐痰、不准随地大小便、鼓励多洗澡等等,只要把事情交待清楚,他们并没有多少抵触情绪,因为与这个城市的干净整洁相比,谁也不愿意自身邋里邋遢,仿佛那是一种玷污。

当然,他也学到了最为迫切想到知道的那种数字,从而明白了,为什么那一天,几个邻居会毫无顾忌地争抢自己还不到十岁的女儿。

“1......看着就像根棍子,它读做‘壹’,专门用于计数之用,为什么要写做这样?因为简单,让人一看就能明白,你们的薪酬、物价都是以此表示,现在跟我读。”

“1......壹。”

“2......贰。”

“3......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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