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要完(1/4)

作品:《表哥见我多妩媚

十来个人在寨中走,踩在雪上,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。四面雪白,松柏覆压,一行人,像是白绢上的几道墨点。

李信在这十来人里,年龄算是最小的一拨,只有十五岁。论相貌,论才学,都不出色。走在一群青年中年老年中,挺不打眼的。

他们走向一间屋子,槅扇外站着两个小郎聊天,看到他们进来,连忙拉开门。其中一位少年,缩着脖子,笑起来映着雪,煞是明朗。此少年眉清目秀,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中,颇称得上“惊艳”。看到众头头过来,他机灵地拉开门,给老大们问好。

有人看到讨喜的开门少年,咂一下舌,“李小郎,你这是弄啥咧?咱都是混混窝了,不兴你这拜天皇老子的架势啊。”

被称为李小郎的少年,大名李江。闻言嘿嘿一笑,少年赧然中,仍能说会道,隐晦地看一眼李信,“兄长别开我玩笑了,我就是想有朝一日,能像阿信哥这样,跟你们一起商量大事,多威风啊。”停顿一下,“怎么说我和阿信哥,八百年前还是一家呢。”

李信当着小透明,百无聊赖地跟在众兄弟间,莫名其妙被提一嗓子,他扯下嘴角,“那行了。威风到做了混混,咱老李家祖宗有灵的话,脸早被丢光了。”

李江及众人无言以对,听出了李信话里的嘲讽。

守门的李小郎看几人哈哈笑过,纷纷拍拍自己的肩,给自己无声安慰。人进了屋后,李江方才的笑收了回去,只看着李信,目光阴下去——虽说李信是个街头混混,但会稽郡中,又有几个像阿信这么厉害的混混呢?然他羡慕李信,李信自己却不在意。

同样姓李,同样年少,甚至同为混混,人和人的机遇,真是比不得。

而进了屋的众人,不再关心守门少年的小心事,关上门后,就继续说起绑回来的一行赶路富商妻女。

李信将自己从闻蝉那里顺来的玉佩,展示给几人看,“你们看这玉佩的成色,比我们以前见到的,要好很多。还刻着字,花纹似有某种规律。那自称富商家的妻女,不管是那女君,还是小娘子,气质都比我们以往见到的人好很多。恐怕真不是什么富商。”

玉佩被人传着看,上面刻着好几个字,但这个屋子的人,也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。此年代的平凡民众,根本没有识字的机会。众人大眼瞪小眼半天,茫然中,问道,“阿信,你知道这写的什么字吗?”

“我认识‘舞阳’二字。其他字不认得。”

李信认得简单的字,但他常对人说的,直接就是不识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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